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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0625

長榮罷工案與全體社會權益

 長榮航空公司罷工案突然爆發,由於勞方發動突襲罷工、資方也堅持對決,瞬間引爆成為台灣勞資爭議衝擊層面最大的一個案例,雙方雖然都依法論法,卻造成兩千名空服員參與罷工、預計取消860次航班,影響超過10.5萬訂位旅客,嚴重傷害旅客權益的事件。

我們認為,勞工權益的保障是資本主義運作的核心價值,工會面對資方,自應全力爭取勞工權益,但是勞方與資方都不宜無限上綱,特別是在航空、金融、水電、大眾運輸等攸關經濟社會正常運作、影響庶民正常生活的特許行業,勞資雙方在面對罷工問題時,使用的法律手段都應該要有一定的限制,才不會傷及無辜、造成全體社會重大的傷害。長榮空服員的罷工案例,突顯現有《勞資爭議處理法》、《工會法》還有未臻完善之處。

長榮空服員的罷工,傷害的清單創下台灣勞工運動史的紀錄,兩千名空服員繳交護照、台胞證、員工證等「三寶」,用人數展現了爭取權益的決心,但是參與罷工的空服員本身就面臨收入驟減、以及對公司忠誠度驟降的重大傷害,這是第一層;長榮航空員工總數超過1萬1千人,其餘九千多名未參加罷工的員工,因此遭到暴增的工作壓力,縱使公司加發加班津貼,也承受了池魚之殃的傷害,這是第二層。

第三層是長榮航空的股東,媒體焦點都將「資方」視為張榮發家族,實際上長榮航空上市多年,股東人數高達13萬人,總市值高達新台幣700億元,如果加上四大政府基金,公司經營的良窳還會影響到千萬勞工與百萬公務人員的權益。

 航空業表面光鮮,實際上經營壓力極大,長榮過去十年,有五年的股利掛零,其他五年的現金股利加總不到2.2元,另外合計發放2.6元的股票股利則長期處於貼權,是股東「倒貼」來等待未來的發展。空服員爭取加薪,只看到一兩年短期的獲利,沒有看到航空業過度競爭、票價惡性競爭、航空公司背負更新機隊的龐大財務壓力。長榮航空、以及之前兩度爆發空服員抗爭的華航,兩家航空公司的股東在勞資抗爭中,權益遭到忽略,散戶還可以賣股走人,政府基金與投資機構卻慘遭套牢,可以說是啞巴吃黃連,叫天不應的一級受災戶。

第四層的受災戶是航空周邊產業,其中就業人數遠超過航空公司員工的旅行社,在驟然罷工的風潮下,完全沒有保護機制,空服員爭取從90元增加到150元的日支津貼,卻導致旅行社從業人員面臨無法出團、海外訂金泡湯、導遊收入歸零、以及排山倒海而來的客戶爭議。為了兩千名空姐的日支費,犧牲掉旅行社近十萬從業人員的工作權,整體社會的勞工權益這本帳恐怕是血本無歸了。

至於第五層的傷害層面更廣,長榮航空運量減少四成,取消航班傷害十萬餘名旅客權益,每名旅客原本都有重大的商業機會、家庭團聚、甚至緊急事件的需求,在突發的罷工事件下,旅客權益遭到傷害,卻求償無門,損失難以估算。而在此之外,原本要來台灣旅遊的旅客因此「認識」台灣、原本洽商的外國商人因此另謀買賣對象,對於台灣觀光與經濟發展的深度傷害,更難彌補。

這次長榮航空罷工雙方,都堅持在法律的架構下爭取權益,卻造成整體社會的重大傷害,突顯了勞動法規不夠周全的問題。台灣的勞工法規採取歐美大國的精華,但是,歐美大國的航空行業家數多、有充分替代性,單獨一家航空公司罷工對於社會的衝擊遠低於台灣,而如果檢視歐美航空公司的發展歷程,美國、日本、歐洲各大航空公司幾乎都經歷破產重組的災難,以兩家航空公司為主體的台灣航空業,如果要避免重蹈覆轍,必須建立更為精緻的勞資爭議遊戲規則,否則勞資雙方長期都會是輸家。

目前爭議雙方以及政府其實都已經看到病灶,就在法令預告功能不夠明確化,特別是罷工預告期,雖有預告效果但不夠明確。我們認為,空服員工會必須為會員爭取權益、長榮公司則背負永續經營的沉重責任,指責任何一方都強人所難,但是政府部會之間、特別是勞動部與交通部卻應該儘速整合部會的歧異,從整體社會最大的利益來思考如何協助勞資雙方放下對立,早日恢復正常運作。政府站在國家發展的高度,不論是勞工、股東、周邊行業、或是客戶的權益,都必須全面兼顧。

台灣在短短三年之內爆發三起空服員與機師罷工事件,已經引起社會大眾的憤怒,更讓所有人省思,提供社會基礎運行服務的行業,勞資權益的談判必須要有一定的規範,否則空運市場大亂、金融市場無法運作、國內運輸停擺、甚至水電、教育等行業都可能爆發類似的事件,造成全體社會難以彌補的傷害。至於是不是修改罷工預告期就可以一勞永逸,則是各界未來在立法院必須理性辯論、整體思考的關鍵課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