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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0317

刻意戴著墨鏡,黃金也成瀝青-當局對自經區應深切反省

 在韓國瑜市長倡議下,自由經濟示範區又重出江湖,工商業界紛起響應,然而日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已公開表示,自由經濟示範區(自經區)有四個不可行。可嘆的是,昔日起草自經區條例的文官們,如今竟也得以這四個理由反駁自己當年的立場。

 蘇院長所謂「四個不可行」抄錄如下:(一)連過去國民黨在立法院占多數都無法通過,因此不可行。(二)會造成區內、區外不公平,因此不可行。(三)中美貿易戰還在進行,大陸可以用這種方式到台灣繞一圈,變成台灣製造出口,台灣會被當成是大陸的「共犯」,因此不可行。(四)全世界對租稅不公平競爭的要求愈來愈嚴格,台灣如果有相關機制被認為是如此,對台灣不利,因此不可行。

 蘇院長以這四個理由證明自經區不可行,看似有理,其實不然,我們回顧這段歷史,自經區是馬總統第二任期推動的重點工作,自由經濟示範區是著眼於「自由經濟」,希望在示範區內藉法規鬆綁,為全面自由化預為模擬,而帶進新的成長模式,一旦試點成功,自然可以擴至全國。之所以在示範區先行,是考量自由化可能的衝擊,示範區的概念如同近三年當局所力推的監理沙盒(Regulatory Sandbox)一樣,藉由試行來發現法制與監理的問題,若金融監理沙盒、自駕車監理沙盒可為,何以自由經濟示範區不可行?

 蘇院長所說的第一個不可行的的理由,恰是民進黨最該深切反省的,當年國民黨在立法院雖是多數,但怎敵得過民進黨永無休止的杯葛,2014年三月初立法院經濟、財政及內政三委員會聯席審查《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》,民進黨立委竟要求擴至八個委員會聯席,挑釁意味十足,隨後兩造針鋒相對、吼聲四起、場面之混亂實為可笑,最後朝野同意召開五場公聽會後再逐條討論。

 五場公聽會後,時任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從善如流,把民進黨憂心的土地徵收、農產品內銷免稅及野生動物保育漏洞全加以改正,原本期望可進入逐條審查,詎料,隨著太陽花學運風起雲湧,社運餘波盪漾,反對者竟把自由經濟示範區與兩岸服貿、貨貿說成「一中三部曲」,此一政治激化讓自經區條例的審查舉步維艱。

 這一年經濟委員會召開十次審查會,在民進黨杯葛下,73個條文只審了4條,而且4條條文均保留,甚者,審查期間還有人提議將「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」改名為「中華民國策略經濟發展區設置管理特別條例」,試問蘇院長,這樣的審法,天下有哪個法案過得了?這能算是自經區不可行的理由嗎?

 其次以區內、區外不公平認為不可行,這個理由也太牽強了,依這個說法,加工出口區、科學園區長期以來也都享有特別待遇,那該怎麼辦?事實上,我國昔日入會(WTO)談判時,美、歐確曾質疑過加工出口區的優惠待遇,但經我方說明並修正「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」取銷內銷比例50%的限制後,已獲認同。須知WTO基本精神就是最惠國待遇、國民待遇,只要對各國無歧視、一視同仁,設置經濟特區哪有什麼問題,更何況設經濟特區的國家比比皆是,這怎會是不可行的理由?

 第三個理由同樣也是自己嚇自己,大陸貨品要變成台灣產品哪有那麼容易?我國是WTO會員,依原產地規定,進口貨品的原產地要變成台灣只有兩種可能,其一、進口貨品經加工後出現實質轉型,也就是海關稅則的前六碼改變了,其二、若稅則前六碼未改變,則附加價值率要超過35%。若不符上述規定,莫說到台灣繞一圈,就算繞十圈也成不了台灣製的產品。再者,如今韓國、東協、新加坡皆與中國大陸簽有自由貿易協定(FTA),其生產、貿易的關聯度皆在台灣之上,在美中貿易戰下,他們理應比我們更擔心成為大陸的「共犯」,但他們有像我們這麼恐懼嗎?以這個理由說自經區不可行,言過其實。

 第四個理由一看即知根本不是理由,我們在前面曾說明國際規範最在意的是你有沒有歧視外商,有沒有對各國一視同仁,也就是國民待遇與最惠國待遇,以當年入會米酒談判為例,之所以引起這麼大的困擾便在於米酒被列入蒸餾酒,於是與威士忌、白蘭地一視同仁每公升課185元酒稅,解決之道便是讓米酒改列料理酒,一視同仁是處理外貿事務的通則。同樣的,你今天在自經區的降稅若一視同仁,本國商能享有的好處,外商同樣享有,誰會來反對?這同樣不足以成為反對自經區設置的說詞。

 猶記得當年自經區被貼上「一中三部曲」標籤時,時任國發會主委管中閔慨嘆:「外界不要永遠堅持一些錯誤的資訊,今天我們若刻意戴著墨鏡,黃金也會被看成漆黑的瀝青,自由經濟示範區是經濟問題,不是政治問題。」旨哉斯言!這雖是五年前的一席話,也適用今天的台灣,值得當局反省,也值得文官們深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