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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1210

落實金融消費者資料自主性

 最近開放銀行(Open Banking)議題廣被各方討論,因而成為顯學。其實,我們在一個月前已經提出探討。當時是因為金管會顧主委透露,請銀行公會研議推動「開放銀行」計畫,在客戶同意且兼顧個資保密的前提下,銀行將客戶資料開放給第三方服務業者,提供金融消費者更好的服務,但也會對銀行造成衝擊。

 其實英國早在2015年就開始規劃、制定,並推出Open Banking的標準。英國「競爭和市場管理局(Competi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,CMA)」在2016年發布「開放銀行計畫(Open Banking)」,要求英國九大銀行包括HSBC、巴克萊銀行等,自2018年元月開始,在用戶同意之下,讓經認證的第三方機構存取帳戶數據,希望藉此提供更客製化的金融服務。

 歐洲議會也早在2015年10月8日就通過歐盟執委會所提出的第二號支付指令(revised Payment Services Directive, PSD2),要求歐盟區銀行開放應用程式介面(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, API)讓非銀行得以參與支付服務,以提升支付產業(銀行業)的競爭力。PSD2已經在今年元月13日開始實施。

 根據IDC預估,至2018年底,50%的全球領先銀行將開放至少5項API,開放領域包括財務訊息(如帳戶明細、信用卡額度、貸款等)、信貸相關訊息(如車貸、房貸等)、忠誠與獎勵相關訊息(如回饋點數管理)、非財務訊息(如消費者個人資料、帳戶總覽和整合等)、交易相關訊息(如信用卡認證、即時退款和清算、匯款認證等)、位置相關訊息(如鄰近服務)、產品訊息(如產品使用條款)等七大類。

 部分歐洲大銀行開放API行動,更早於PSD2的實施。尤其是西班牙外換銀行(BBVA),早在2013年就試圖向第三方機構開放銀行交易數據;德國的Fidor銀行,也是先行者之一,提供API給新創與其他機構,讓他們連接Fidor銀行的金融服務;英國的Monzo數位銀行,則在2016年初釋出API的雛形,讓APP開發者透過Webhooks來獲得交易、帳戶和活動提醒等資訊。

 香港金管局則在今年7月18日提出銀行業開放應用程式介面(API)四階段的路線圖,包括:第一階段開放銀行產品資料查詢,例如利率、匯率、信用卡利率等,預計6個月內推出;第二階段開放產品申請,例如信用卡申請、線上開戶、線上投保旅平險等,預計在12至15個月內推出;第三階段開放帳戶資訊查詢,例如以客戶身份查詢其帳戶內的資訊,讓第三方業者可以為客戶開發更多量身定制的財務管理模式;第四階段則開放財務交易,例如簽發和處理e-Cheque、繳交帳單、處理轉帳等;第三及第四階段預計在12個月內評估情況再公布推出時程。從上面資訊可以看出,在Open Banking的行動上,歐盟和英國是先行者,香港和台灣則正要起步。

 Open Banking的重要性在於改變金融數據資料所有權和使用權的主從關係。過去客戶的帳戶資料、金融數據,儼然是銀行獨自擁有的資產;客戶要查詢自己的信用卡帳單、存款往來紀錄等歷史數據,有些銀行動輒收取高額服務手續費,金融消費者只能忍痛接受。將來因著Open Banking的實施,讓金融消費者取得自身資料的自主權;亦即在客戶授權下,第三方服務者可以藉由銀行提供的API,取得客戶資料。甚至藉由第三方服務者的協助,將金融消費者不同銀行的資料做整合分析,提供調整建議,使金融消費者可以做最佳資產配置、最適負債組合等最有利的理財規劃,實質上達成金融消費者數據的可攜性。

 開放API固然對傳統銀行經營方式帶來衝擊,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小規模的銀行可以利用開放API另闢蹊徑,藉第三方業者的串接,來服務更多原本非屬自己銀行客戶的金融消費者,甚至有機會轉化成自己的客戶;至於第三方Fintech業者也能因快速串接金融服務、節省開發成本,對整個金融生態系有所助益。

 綜上所述,我們對Open Banking有以下的期許:首先,Open Banking應該聚焦於客戶,相關的作為都應該是為客戶著想、與客戶有關,並且從客戶的角度出發。其次,Open Banking應該鼓勵競爭,增加可供客戶選擇的產品和服務,讓客戶能夠作出更好的選擇。第三,Open Banking應該創造機會,提供一個框架,使創新的想法業務能夠出現和發展,從而建立一個充滿活力和創造性的資料產業。最後,Open Banking應該維護資訊安全和保護個人隱私。如此,才能使Open Banking真正落實金融消費者資料自主性和可攜性,對整個金融生態系有所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