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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1116

剖析網路時代的治理失能與衝擊後遺

 本月初,立法委員蘇震清、莊瑞雄以日本對谷歌、臉書壟斷市場展開調查,質詢公平會是否會有動作?列席備詢的公平會主委黃美瑛的回應是,公平會正要委外或自行研究,調查這些國際網路平台是否違反競爭法制。黃主委並指出,歐盟已針對這些網路科技巨擘的壟斷行為予以重罰,並開徵數位稅,因此她認為財政部也可注意,並研議其可行性。

 檢視兩位立委與公平會主委的這一番詢答,其實有關歐盟對這些跨國科技公司的壟斷行為課徵罰金,並開徵數位稅,已經歷有年所。公平會設立的宗旨,本來就是要維繫市場的公平競爭,是則除了確保本土內需市場應該符合公平交易的規範,對於網路新時代來臨後,跨國網路科技公司可以不必在台灣登記立案,卻照樣進行營業行為,甚至挾其相對優勢已經出現不公平競爭乃至壟斷行為等,如果是視若無睹或一籌莫展,則公平會其實應該已經算是失職。

 相較於歐盟對於這種不公平競爭行為、跨國壟斷行為業已建置法律規範的先知先覺,或者是日本已對這種行為展開壟斷調查的後知後覺,則台灣的公平會竟然在立委的逼問下才表示正要委外或自行研究,其回應模式其實已經近乎無知無覺了!

 面對快速變遷的外部環境,公平會反應的滯後,其實只能算是冰山的一角。同樣也是在立法院,當立法委員施義芳質詢指出,臉書上有國外券商VTI為了來台搶客,訴求每年只要交0.04%的管理費,即可投資國外2,200檔ETF。相較於台灣投信的ETF卻要收好幾十倍的費用,施委員因而要求金管會管理,以免本土資金持續流往國外。而列席備詢的金管會主委顧立雄,除了回應這種網路上攬客,但伺服器設在國外,委託投資服務也在境外的營運模式,在管理上其實是有「模糊空間」,以及承諾會在一個月內檢視國內基金收費方式,及與國外基金之間的收費差距,檢討是否有調整空間之外,他並坦白承認,是在聽了施委員的質詢,才第一次知道竟然有此問題。

 檢視施委員和顧主委的這一番詢答,除了再次凸顯隨著電子商業的快速發展,很多業者的營運模式,都已經不是在境內提供服務,從而不只造成境外、境內業者之間的不公平競爭,也對既有的管理規範帶來顛覆性衝擊。然而就如同公平會主委對於境外科技巨擘的不公平競爭行為,以及因而出現的壟斷現象一籌莫展、苦無對策,金管會主委對於境外券商,透過臉書以超低費用來台搶客,並可能加劇國內資金的外流,同樣也是一籌莫展,甚至連這種跨境攬客營運模式還是第一次聽聞。

 相較於整個行政體系的其他部會,公平會、金管會其實已經算是成立較晚的新單位。然而,如果連這些新設的部會,都對外在環境的快速變化,缺乏即時的認知及回應能力,則其他如財政部、中央銀行等老單位,可以想見其回應能力只會更滯後,更一籌莫展。這也就難怪,當各方反應針對虛擬貨幣的管理,是否應立專法予以規範時,央行總裁楊金龍的回應,竟然是痛陳虛擬貨幣存有三大阻礙與六大缺陷,並不是中央銀行可主管的業務。而在針對立法委員質詢谷歌、臉書等境外科技業者的不公平競爭與壟斷行為時,公平會主委也是四兩撥千斤的表示,有關歐盟所提出對這些跨境公司開徵數位稅的做法,財政部也可注意,並研議其可行性。

 歸納以上例舉多個行政部會,在面對網路新時代各種利用網路無國界特性,所新創出來的全新營運模式,不是一無所知,就是只能被動回應,甚或一籌莫展。然而在缺乏與時俱進的法律規範下,不只造成新興跨境業者,與傳統境內業者之間的不公平競爭,同時也會造成政府稅基的流失。尤有進者,接踵而來各種日新月異的新經營樣態,不論是物聯網、智能化、虛實交錯等,將益發凸顯傳統法制規範的不足、滯後窘態,終將成為政府治理的軟肋。小英政府如果不以為意,或者拿不出對策,則是否會再次出現政黨輪替猶在其次,只怕台灣將難倖免成為網路新時代的輸家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