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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0606彭禎伶/台北報導

兒童保單 最快6月中買不到

未來投保有身故給付或退還保價金的新保單,一律合計不得逾61.5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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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法107條變化

 比7月1日漲保費更「大條」的事發生了!立法院三讀通過保險法107條修正案,要求未滿15歲被保險人身故時,給付61.5萬元喪葬費用,保險局已要求若總統公告法令後,現行所有身故「退還保費」的兒童保單要立即停售或不得受理,以免違法。

 目前預估最快下周保險法107條即會公布生效,之後未滿15歲兒童投保有身故給付或退還保價金的新保單,一律合計不得逾61.5萬元。也就是說,若家長想替家中小寶貝一出生,趁保費極便宜就投保基本壽險、醫療險、長照險、失能險、投資型保單等,只要有身故保額或返還保價金者,一律要合計不得超過現在喪葬費用61.5萬元。

 新法上路後各家壽險公司要通報、合計,若計算出未滿15歲身故給付可能「超標」者,壽險公司就不得再受理保戶為小朋友投保身故給付超過61.5萬元的部分,屆時小朋友的保障恐將出現「大缺口」。

 壽險業者表示,由於保單受理日視為生效日,現在保戶若有需要,在總統公布保險法前投保,即便公布後壽險公司仍未完成核保,也是適用舊保單規定,就沒有61.5萬元的限制;也就是家長現在先別搶類定存、儲蓄險,應先替15歲以下寶貝規劃該有的保障才是真的。

 另,保險法107條可能在6月中生效,但7月1日死亡保障門檻即要上路,壽險公司全數保單要改款,有些公司可能在7月1日前無法供應「兒童保單」,但保險局要求不得有保障「空窗期」,因此各家可能先推出一張「陽春版」保單。

 立委推動修改保險法107條,希望未滿15歲以下兒童若不幸身故,不要只是退還保費加計利息,希望有一定的保障,這番美意卻造成「災難」,條文修改後是給付喪葬費用,且喪葬費用保險金額,不得超過遺贈稅法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的一半,現行就是61.5萬元。

 現在許多家長會在小朋友一出生,零歲或1歲保單相對便宜時,規劃如基本壽險、醫療險、失能險等,甚至有家長會替小朋友定期定額買投資型壽險,既投資用來存教育基金,又用便宜保費買壽險保障,有些醫療險若身故也會退還保費扣掉已領金額,這些未來都要合計,若一張保單在15歲前死亡給付已超過61.5萬元,第二張保單就不能有死亡給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