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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0405

論季節調整及景氣燈號的困境

 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,國發會於月前評估2月景氣不樂觀,然而上周公布的2月景氣依舊是穩定復甦的綠燈。值此全球風雨飄搖,海內人心震動之際,這個綠燈來得有點突兀,也沒有真實感。究其原因仍在於燈號的內涵及季節調整未盡理想。

 景氣燈號用以衡量總體景氣,因此需兼顧生產、消費、金融、出口及投資等領域的變化,常有人看到生產好就說景氣好,也有人看到股市好就說景氣好,這樣的論述如同瞎子摸象,摸到腿以為柱子,摸到尾巴以為蛇,因此須綜合各領域才能看清景氣的走勢。

 從經建會時代起,政府便會依據景氣領先性、循環對應性篩選出最具代表性的九項指標,綜合研判景氣變化,然後五、六年改版一次。九項指標依其年增率高低給1~5分,綜合九項總分介於9~45分,分數愈低代表景氣愈冷,愈高愈熱,以之對映藍燈、黃藍燈、綠燈、黃紅燈及紅燈,2月原本各界以為會落至黃藍燈,未料仍有24分還是綠燈。

 目前這一版的九項指標除「製造業營業氣候測驗點」直接取其數值評分,其餘皆取年增率評分,為免季節因素干擾,大多援引季調後的年增率,如此看來,這套景氣燈號應可準確反映景氣走勢才是,惟其中仍有三項問題待克服,其一農曆年節因素,其二連假因素,其三是「批發、零售及餐飲業」對消費的反應過於鈍化,若不改善這三個問題,非僅會影響各項指標的準度,也會讓景氣燈號失真。

 以年初以來的指標觀察,由於今年春節落在1月,去年落在2月,使得2月多了五個工作天,多通關五天、多開店五天,多生產五天自然會讓年增率好看許多,惟這並不代表景氣變好了。新冠肺炎疫情於2月蔓延全球,但2月我國工業生產年增率20.3%,海關出口年增率亦達24.9%,數據如此漂亮,顯然有農曆年節因素,各部會雖也進行了季節調整,然而調整的結果仍舊太漂亮,而令人無法置信,以「批發、零售及餐飲業」營業額這項,原始年增率8.8%,經季調後仍高達7.9%,莫非是疫情衝擊不大?當然不是。

 這是因為季節調整的思維是順著陽曆走,用以排除耶誕節、感恩節綽綽有餘,而用以排除農曆春節、端午、中秋就問題多多,因為春節、端午、中秋反映在陽曆的月份是跳動的,春節時而在1月,時而在2月,秋節時而在9月,時而在10月,從陽曆而言,農曆節氣已非有跡可循的季節因素,而是干擾因素。是以目前政府統計部門所運用的X12 -ARIMA不論參數怎麼設,都難以剔除這些干擾而還原景氣原貌。也正因如此,風行於美、歐的季調資料,於我國仍僅聊備一格。

 從本次2月景氣燈號跌破大家的眼鏡,我們認為國發會、主計總處等統計部門應就以下三點進行調整:

 第一、修正「批發、零售及餐飲業」:景氣燈號構成項目之一的「批發、零售及餐飲業」營業額,目的在反映消費情勢,然而由於批發業營業額占整體近七成,以去年三者14.9兆的營業額裡,批發業高達10.2兆元,這代表什麼意思?這代表此項指標的冷、熱完全取決於批發業,與消費者最接近的零售、餐飲業反而起不了作用,難以反映消費動向。

 我們看一下今年2月「批發、零售及餐飲業」營收的年增率雖達8.8%,但排除批發業的「零售與餐飲業」營收年增率呈-4.5%,後者比前者更真實地反映了現狀,若再審慎加以季調,應可以更準確的反映景氣動向。

 第二、提升季節調整的準度:經濟部針對2月「批發、零售及餐飲業」營業額進行季調,年增率由8.8%降至7.9%,變化不大,若依此估算景氣綜合判斷分數,那要比元月加3分,國發會審慎評估之後,決定重新進行季節調整,結果調降至0.5%,只加了1分。

 何以兩部會做出來的季調會有這麼大的差距,這雖是受農曆年的干擾,但無論如何,主管國內統計工作的主計總處自應對此進行研究,以改善各部會對農曆年節季調紛紜的局面。

 第三、排除連假的干擾因素:大約兩、三年前為讓國人可以享受連續假期,行政院會調整休假時間,然後於次一周、或前一周的周六補班,這樣的調整於國人自是額手稱慶,不過,對於統計卻也帶來困擾,今年這個月放多了,明年這個月年增率就會大大提高,反之則會大大降低,如此一來就會出現9月高估了、10月低估了的情況,2017年國慶連假四天就出現這個情況,導致相關數據失真,如何運用統計方法排除此一干擾,國發會及主計總處也得多加努力。

 政府公布的指標,不只會影響政府的決策,也影響企業的經營方向,既是如此,政府就必須力求統計的可靠性,經濟數據大抵受到由長期趨勢、循環變動、季節因素及隨機變動四項因素影響,這些干擾,今天不解決,明天還是得解決,早解決總比晚解決好,這已是主計總處無法迴避的責任。